依類型及力量的不同,精魂也分為許多不同的等級,低階的精魂可能是石頭或是刀具的精靈,而次級神等級的精魂在他本質所及的範圍內能做出十分巨大的影響,這些精魂可能是愛情的神靈、戰鬥的神靈或水之神靈。
亞特蘭提斯法師們設計了一套階級系統,「聲稱」那是基於精魂們自己承認的原始階級,現代的法師也使用這個系統,不過使用19世紀所發展的新頭銜。這個階級系統被分為十階,精魂的等級越高能力就越強,也擁有更多的靈髓與靈能,要用法術束縛的難度就越大。
以下是法師所設計的階級系統,以及所使用的稱號:
階級 精魂等級-法師使用的稱號
1 弱小-侍從/記事
2 次等-騎士
3 成熟-男爵(夫人)
4 強大-伯爵(夫人)
5 優越-侯爵(夫人)(低級神)
6 ????-親王(公主)(次級神)
7 ????-大公(夫人)(高級神)
8 ????-國王(女王)(行星)
9 ????-皇帝(女皇)(理想體)
10 ????-超越顯形的概念(不動之動)
會出現在實體界的大多是一到五級的精魂,六級以上的精魂力量遠遠超過前面五個等級,只要他們願意,他們甚至可以瞬間讓整個都市起火、直接變出整座叢林,或是讓一群訓練有素的軍隊因恐懼而到處逃竄。不過實體界中受這些存在影響的地方實在是不多,而且比起上面所述的那些,這些存在的敵人要擔心的恐怕比這些更恐怖。
六級以上的精魂力量已不再有任何限制,各種意義而言他們可以說是神一般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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